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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紧急通知!10月17日起须每天到司法部打卡!
第一法商观察
10.14 2020
导读
2020法考在即,多地紧急通知!
近日,已有吉林省、河南省河北省、四川省等多个省份的司法部门发布法考告知书或通知公告,大多都要求:签订承诺书+14天健康打卡(10月17日起,到司法部网站填报)+绿码/健康码,部分地区要求自备口罩,还有的地区还要求核酸检测报告,少一项都不得参加考试!
对比往年上考场只需要一人两证就可以上考场,今年因为新冠肺炎则多了许多规则,不提前做准备的话,可能上不了考场!考生一定要注意……
比如, 10月9日吉林省司法厅发布一份通知,明确提出未完成健康打卡、未打印健康承诺书,将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2020法考!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新冠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办通﹝2020﹞76号),根据《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吉司联发﹝2020﹞8号)部署安排,现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以下各项防疫要求,确保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1.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集中隔离或救治,不得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规定。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吉祥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测温,并主动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48小时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
“吉祥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考场疫情防控规定。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在进行人脸识别时须摘下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4.严格惩治瞒报、误报行为。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文件执行。
考区所在地政府有进一步规定的,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吉林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9日
江苏省法考告知书
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
应试人员如为尚未治愈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正在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集中隔离或救治,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严格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外省人员申领“苏康码”暂不能确定到达江苏详细地址的,可暂填考点学校地址,待详细地址确定后,自行更正),接受体温测量,并同时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C) 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苏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点。“苏康码”显示为非绿码的应试人员,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并经考点防疫副总监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后做出决定,具备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进入考点考试。不能出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等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苏康码”显示为绿码,但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并经考点防疫副总监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后做出决定,具备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进入考点考试。
河北省法考告知书
二、司法部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三、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网站完成信息填报。
四、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10月17日)起,通过微信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点开“河北健康码”后,点击“去打卡”进行申报),更新和保持健康码正常状态。
河南省法考告知书
二、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四川省法考告知书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需要在考前入境内地(大陆)参加考试的,以及异地参考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客观题考试考区所在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二)签订健康状况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贵州省法考通告
三、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四、遵守考区防疫防控规定:考试当天,考生须按各考区司法局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物资,并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人像识别等。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宁夏法考公告
在全国无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时暂不使用“宁考安”疫情监测评估系统;当全国出现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异常情况时,宁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的方式提醒应试人员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宁考安”微信小程序申报本人健康状况。
安徽黄山
2.考生应从考试前14天开始,即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在准考证打印页面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准考证才能成功打印。
山东烟台市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天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手机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
山东济南市
⒉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如实填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考试当日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回。海南省法考告知书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身份核验时需短暂摘下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八、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1. 所有考生均须建立海南健康码并在考前14天连续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海南健康码和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通过以上公告可知
①考前14天健康打卡将于10月17日开始
②打印准考证的同时需要打印健康承诺书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
具体可关注当地司法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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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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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中公法考、吉林省司法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厅、法治读库等综合,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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